
稱百度設立了“第一辦事處”和“五個月年終獎”。百度否認這一事件,并在北京海淀法院起訴羅昌平侵犯公司聲譽。立即刪除侵權信息,公開道歉,賠償相關損失500萬元。5月下旬,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。法院裁定,羅昌平應賠償北京百度網通科技有限公司和百度在線網絡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的合理權利和支出損失以及總計約18萬元的經濟損失。10天來,他一直在微博賬戶的顯眼位置發表道歉信息。后來,羅
當前文章:http://www.saotaiwan.com/uj3/pqf3q.html
發布時間:06:18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