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述,我對此持不同意見。瓊斯是一位優秀的球員,利物浦或許是最適合他發揮才能的球隊,盡管他也具備成為曼城球員的特點。相比技術要求較低、身體對抗更激烈的英超,他的特點在歐冠和國際賽場上是否更能發揮作用?這或許有一定道理。或許瓊斯過于全面反而會成為一種阻礙,盡管這種全面性幫助他為利物浦出場超過200次,這本身足以證明他的實力毋庸置疑。而且,隊友們的公開評價也體現了他對球隊的價值,他的隊友們都了解他的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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